发布时间:2025-10-15 17:56:28    次浏览
本报记者邓开诚通讯员张磊“以前,县纪委科室多,下发任务多且杂,廉政办、纠风办、农廉室,常常是齐'部署',忙得我们不可开交,费时费力不见功,更别说集中精力查办案件了。现在好多了,党风廉政工作只要对准党风政风监督室,大大节省了时间,减轻了压力,也腾出了精力。”这是新安县正村镇纪委一工作人员对工作的描述。乡镇纪委工作负担过重,一直是困扰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“瓶颈”。今年以来,新安县纪委为解决乡镇纪检监察部门“上面千条线,下面一根针”等问题,积极探索大部制改革。科学整合机关科室职能,在保留必要科室的前提下,将以前具有相同性质,业务交叉较大的廉政、农廉、优化、执法、效能等重新整合成立新的党风政风监督室,专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。通过科室职能的整合,使“政令合一”,上下工作关系顺畅。由此,以前因“政出多门”,造成乡镇纪委干部疲于应付、消极工作的现象明显减少。与此同时,该县加强乡镇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认识,明确乡镇党委的主体责任,做到全力支持乡镇纪委的工作,为纪委提供人力、物力、财力的保障。把推动纪委的双重领导体制落到实处,加强对乡镇纪委书记的统一领导,要求乡镇纪委书记除纪检监察工作之外,不再分管其他工作,确保集中精力从事纪检监察工作。捋顺工作关系,减轻工作负担,解决了乡镇纪委在查办案件方面力不从心、捉襟见肘的问题,使乡镇纪检监察部门也能够腾出精力,集中办案,提高查办案件的力度。今年一季度,该县乡镇纪委共查办案件21起,占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查办案件的70%。乡镇纪委的办案数量较同期都有明显增多,办案质量明显提高,乡镇纪检干部在查案办案工作中的作用日益突出。“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如何,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,但在实际工作中,乡镇纪委工作确实存在'多、杂、重'的现象,给乡镇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带来了不小压力和不良影响,我们就是通过县级纪委科室职能的整合,带动扭转乡镇纪委工作中的'繁杂'常态,使他们摆脱'虚'务,转到办案的'实'务上来。”新安县委常委、纪委书记赵红宇告诉记者。